房署

蝴蝶村狂徒腐蝕彈傷父子

蝴蝶村狂徒腐蝕彈傷父子

(明報)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 05:10

【明報專訊】擲物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 旺角銅鑼灣 腐蝕彈狂徒仍在逍遙法外之際, 屯門 蝴蝶村又疑出現「模仿犯」。懷疑同一名狂徒自周日起最少7次擲物落街,由最初擲玻璃樽,至前日擲熨斗及鐵槌,昨晚「行動升級」,把一樽與旺角及銅鑼灣案相同的飛魚牌通渠水擲下,一對路過父子被濺傷。

街坊表示,連串擲物事件都落在差不多位置,極可能是同一位置擲下。街坊指摘警方及 房署 行動遲緩,未能阻止狂徒暴行。

父濺中頸面 子傷眼角

受傷父子姓程,父親(51歲)面及頸受傷,兒子(8歲)左眼角傷,兩人送 屯門醫院 敷治後已出院,由探員接走協助調查。程氏父子昨傍晚6時許途經蝶聚樓對開,一樽飛魚牌通渠水突從天而降爆開,兩人同遭殃受傷。到昨晚深夜10時許,大批機動部隊警員到蝶聚樓挨家逐戶拍門調查緝兇,行動至今日零時仍未有結果。

閃得快

今日臨收工個CSA入黎問邊個尋日寄過封信俾某個貴客,呢隻CASE我有跟過,後尾過左戶俾新同事,其實預左呢個貴客一收信實搞事,佢今日打黎話要約經理見面,時間係聽日收工前一分鐘。。。。唉。。。呢D人真係不知所謂

由於已經唔係我名下,所以未等經理出黎就即閃。。。。。

居屋業主及租客違《房屋條例》罰款

居屋業主及租客違《房屋條例》罰款

觀塘裁判法院    本月3日根據《房屋條例》,分別判罰一名居屋業主及一名居屋租客6000元及5000元。

案中業主在1988年購入將軍澳    廣明苑一單位。房屋署    經調查後發現,該名業主在未有取得房屋委員會    的批准及尚未繳付補價前,在2007年10月起與租客簽訂租約,月租6500元,為期2年。該名租客明確表示知悉有關單位業主未繳付補價。

房屋署發言人表示,此舉觸犯《房屋條例》

新的機遇 – HO

感謝主!過年前去左見呢份政府工,上個星期收到HD打黎confirm 地址有冇改,係唔係仲做緊Sino...然後係香港討論區見到有人話5月會有result….個心就開始希望會選中前日同尋日都分別向主禱告,祈求選中我...我唔係一個教徒,但由小學到中學都係讀教會學校,學識左一種令自己安心既方法...就係祈禱我唔知係唔係真係有主,但我只知祈禱可以令我relax….15/16左成日,返屋企去到樓下